盐城讨债公司发布新规:收费标准全文公布!

最近,盐城市讨债公司发布了最新的收费标准,讨债公司收费旨在鼓励征收更高的质量服务,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任感和连贯性,明确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讨债公司从业人员行为的指引,下面是新规的具体内容:

收费项目和标准

1. 委托方应根据《讨债服务协议》规定,向讨债公司支付适当的服务费用。

2.讨债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应当以每笔债务为计算单位,按照应收账款债务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应收账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收取服务费用20%,最少收取500元;

应收账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收取服务费用15%;

应收账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收取服务费用10%;

应收账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收取服务费用8%;

应收账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收取服务费用6%。

收费规则

1.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收费标准适用于由盐城市讨债公司接收的各类讨债业务,包括各类民事和商业争议、经济纠纷、债务纠纷等事务处理,不适用于刑事案件。

2.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可以通过现金和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一般情况下,支付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即可开始办理。

3.服务费用的优惠折扣:

如果债权人在收到讨债公司通知后15日内主动支付当期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可享受10%的服务费用折扣优惠。

收费纠纷处理规定

1.收费异议处理:

债权人或债务人对服务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盐城市讨债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内容包括异议事项、理由、相关证明材料等。盐城市讨债公司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

2.收费争议投诉处理:

如果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盐城市讨债公司的收费标准理解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盐城市讨债公司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总之,盐城市讨债公司的收费标准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参照,促进了各方之间的良性互动,也更好地保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经济利益,发挥了讨债公司的职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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