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讨债公司员工连跳槽都不给钱怎么办

在上海,若遇到用人单位(包括讨债公司)拖欠工资且拒绝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采取以下合法途径维权,具体步骤如下:

一、收集证据,明确权益

1. 劳动关系证明

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若无书面合同,可通过工牌、工作邮件、同事证言等辅助证明劳动关系。

2. 欠薪证据

如公司出具的工资欠条、催款记录(邮件、微信聊天截图)、离职证明等,明确拖欠金额和时间。

二、优先协商解决

1. 直接沟通

向公司负责人或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催款通知,要求限期支付工资。若公司承诺延期,要求其出具盖章的书面欠款协议。

2. 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若协商无果,可书面通知公司因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邮寄或送达证明(如EMS回执),作为后续仲裁依据。

三、行政投诉与劳动监察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投诉渠道:通过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或各区县劳动监察大队现场投诉,或拨打12333热线、登录“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上提交。
  • 处理时效:劳动监察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可加付50%-100%赔偿金。
  • 2. 税务与社保举报

  • 若公司未依法纳税或缴纳社保,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诉或向社保局举报,双重施压。
  • 四、申请劳动仲裁

    1. 仲裁流程

  • 材料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 管辖机构:向公司注册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上海各区均设有仲裁机构。
  • 仲裁内容:主张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 2. 仲裁时效

    需在离职后或欠薪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五、诉讼与强制执行

    1. 直接起诉(特殊情形)

    若公司出具了工资欠条且无其他争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经过仲裁。

    2. 申请支付令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限期履行支付义务。

    3. 强制执行

    仲裁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查封其资产、冻结账户,强制划扣工资。

    六、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破产或注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职工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享有优先权。
  • 讨债公司非法性:若公司本身为非法讨债机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其经营问题,但劳动者工资仍受法律保护。
  • 注意事项

    1. 避免过激行为

    带人上门闹事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需通过合法程序维权。

    2. 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或通过工会、街道调解组织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七条:离职时应一次性付清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拖欠工资可加付赔偿金。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仲裁与诉讼流程。
  • 通过以上步骤,劳动者可有效追讨欠薪,并可能获得额外赔偿。建议优先通过劳动监察和仲裁程序,高效且成本低。若需进一步指导,可联系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或专业劳动律师。

    首页
    微信
    电话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