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讨债诉状书范本最新免费版图片

根据2025年最新司法文件及上海地区实践,以下为上海讨债诉状书范本的获取方式和核心内容要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本地发布的示范文本整理而成:

一、官方模板获取途径

1.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 路径:进入小程序→“辅助工具”→“文书模板”→“示范文本”
  • 支持下载类型: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11类纠纷的要素式起诉状,包含表格化模板(可保存为图片或PDF)。
  • 2. 虹口区法院官网

  • 访问[虹口区法院官网]→“诉讼服务”→“文书下载”,提供《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PDF文件,可截图转为图片。
  • 3. 线下诉讼服务中心

  • 上海各法院(如静安法院、浦东法院)诉讼大厅提供纸质模板及二维码扫码下载服务,部分模板以图片形式展示。
  • 4. 扫码直接下载

  • 部分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示范文本二维码,扫描后可保存Word或PDF版本(包含可截图的结构化模板)。
  • 二、诉状书核心结构(以民间借贷为例)

    以下为2025年上海地区最新要素式诉状模板的简化版,适合截图或制作成图片范本:

    民事起诉状(上海讨债诉状书范本)

    原告

    姓名: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上海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

    被告

    姓名: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上海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 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按年利率___%计算,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 借贷关系成立:原被告系________关系,被告因________(用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原告借款________元,并出具借条/欠条(附证据1);

    2. 款项交付:原告通过________(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现金)交付借款(附转账凭证/收据);

    3. 违约事实:借款到期后,被告多次拖延还款,经催讨仍拒不履行义务。

    此致

    上海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 借条/欠条复印件;

    2. 转账记录截图;

    3. 催款聊天记录(如微信、短信)。

    三、注意事项

    1. 证据要求:必须提供借条原件、转账凭证(需银行盖章)、催款记录(如微信聊天截图需公证)。

    2. 利息计算

  • 若未约定利息,可按起诉时LPR主张逾期利息;
  • 若约定利率超过LPR四倍(约15.4%),超出部分无效。
  • 3. 管辖法院:优先选择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基层法院;若被告为企业,可至注册地法院起诉。

    四、模板示例(模拟图片版)

    由于实际图片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以下为文字模拟示意图:

    ┌───────────────────────────────┐

    民事起诉状(民间借贷纠纷) │

    ├───────────────────────────────┤

    │原告:张三,男,1990年01月01日生,汉族, │

    │ 住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电话:138XXXXXXX │

    │被告:李四,女,1985年05月05日生,汉族, │

    │ 住上海市徐汇区XX路XX号,电话:139XXXXXXX │

    ├───────────────────────────────┤

    诉讼请求: │

    │1. 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 │

    │2. 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按LPR的1.5倍自2024-01-01起计算); │

    │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事实与理由: │

    │2023年1月1日,被告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10万元,约定2024年 │

    │1月1日归还(附借条)。原告通过银行转账交付(附凭证)。到期│

    │后被告拒不还款,已构成违约。 │

    ├───────────────────────────────┤

    此致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具状人:张三(签名) │

    │2025年4月2日 │

    └───────────────────────────────┘

    如需实际图片版本,建议通过上述官方渠道下载或现场获取,确保内容符合最新司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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