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追债公司清债规定文件

一、催收行业监管新规

1. 资质要求

  • 催收公司必须持有《催收许可证》方可开展业务,且需具备良好的行业声誉和合规记录。
  • 注册资金门槛提高,部分公司需具备5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如商业保理公司)。
  • 2. 禁止行为

  • 暴力催收:明确禁止使用威胁、恐吓、肢体冲突等非法手段。
  • 信息滥用:不得未经许可公开债务人隐私信息,禁止冒充公检法人员。
  • 违规收费:不得收取现金或财物,催收款必须进入公司账户。
  • 3. 业务规范

  • 催收需主动表明身份及来意,记录沟通内容以备审查。
  • 禁止捆绑销售、强制提前还款等行为,需尊重债务人的民事权利。
  • 二、债务重组与清收流程规定

    1. 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

  • 上交所发布的《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通知》(2025年)要求:
  • 置换需经全体债权人同意,明确置换比例、偿付安排及信息披露机制。
  • 置换债券需标注“重组类置换”标识,且置换价格不得低于市价的50%。
  • 2. 破产清算规范

  • 法院对破产重整案件加强审查,防止虚假债务和逃废债行为,明确股东责任及资产分配顺序(优先清偿员工工资、税款等)。
  • 3. 债务优化流程

  • 上海部分公司采用“垫资养护+征信优化+融资结算”模式,需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债务重组,避免高利贷风险。
  • 三、法律风险与合规要求

    1. 民间借贷风险提示

  • 合同需明确利息(不超过一年期LPR四倍)、用途及还款方式,避免无效合同。
  • 通过银行转账留存证据,避免现金交易导致的举证困难。
  • 2. 银行催收规范

  • 禁止仅催收本金忽略利息,委外催收需签订协议并明确责任划分。
  • 四、地方政策支持与执行保障

    1. 2025国家清欠目标

  • 国家计划到2025年基本解决企业拖欠款项问题,上海作为试点城市,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简化诉讼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 2. 法院执行力度升级

  • 上海法院对“老赖”采取强制措施,如财产查封、限制高消费,并重启五年内旧案审查。
  • 五、参考文件及政策来源

    1. 《上海地区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催收业务实施细则》(2020年)

    2. 《上海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3. 上交所《债务重组类债券置换业务通知》(2025年)

    4.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修订版(2023年)

    如需获取具体文件全文,可访问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或相关法律数据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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